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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申请人条件

信息来源于:定边在线 发布时间:2006/10/24
具备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具有申请地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

  (二)有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提供法律服务;

  (三)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敬老院、孤儿院等公益性社会福利组织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经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一)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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